2024年第九届深圳国际无人机展览会
世界数字城市大会
全国无人机行业协会联席会议机制
协会公告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 市场调查 > 正文

全国农技办发布《植保无人机情况调查的通知》

2017-09-13 08:42:52来源:宇辰网 作者:xiangjun 点击次数:1970次字号:|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国植保无人机行业现状,促进植保无人机行业健康发展,为植保无人机进入农机补贴提供参考,我中心联合国家航空植保科技创新联盟共同开展植保无人机企业生产和使用情况调查活动。
  全国农技中心办公室今天发布《关于开展植保无人机企业生产与使用情况调查的通知》,通知称,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国植保无人机行业现状,促进植保无人机行业健康发展,为植保无人机进入农机补贴提供参考,故联合国家航空植保科技创新联盟共同开展植保无人机企业生产和使用情况调查。

原文如下:

关于开展植保无人机企业生产与使用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植保(植保植检、农技)站(总站、局、中心),广东省农业有害生物预警防控中心、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推广总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国家航空植保科技创新联盟,各植保无人机生产企业:

      近年来,我国植保无人机发展迅速,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国植保无人机行业现状,促进植保无人机行业健康发展,为植保无人机进入农机补贴提供参考,我中心联合国家航空植保科技创新联盟共同开展植保无人机企业生产和使用情况调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在我国境内注册登记,生产主要用于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的植保无人机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以及植保无人机在病虫害防控中应用情况,具体见附件。

      二、调查时间

      2017年9月15日至10月31日。

      三、调查要求

      请各省(区、市)和黑龙江农垦总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植保机构协助将本调查通知转发给你所掌握的本省(区、市)或本辖区(垦区)内的植保无人机生产企业,请国家航空植保科技创新联盟通过微信、网站等方式通知植保无人机企业,并请各植保无人机企业之间相互通知,争取调查范围实现全覆盖(包括国内科研院所研制开发和生产的植保无人机)。

      请各企业根据附件内容,将本企业的相关信息详细填入附件表内,发送至邮箱guoyongwang@agri.gov.cn,并抄送至napp_alliance@126.com。

      四、联系方式

      本次调查活动由全国农技中心农药与药械处组织实施,联系人:郭永旺,电话:010-59194523,手机:13621353653。

      本次调查活动委托国家航空植保科技创新联盟具体负责,联系人:蒙艳华,电话:18601029693。

      附件:植保无人机生产企业调查表

      全国农技中心办公室

      2017年9月12日



    附件:植保无人机生产企业调查表

/uploads/soft/20170913/1505268077.doc

关键词:植保无人机生产企业调查 全国农技中心